海博网|如月莉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海博网址是多少投资 2024-08-12 15:23:19 发表于北京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ღღ★,现予公布ღღ★,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ღ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ღ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ღღ★,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ღღ★、行政法规和规定ღღ★,制定本办法ღღ★。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ღღ★、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ღღ★、改建ღღ★、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ღღ★,适用本办法ღ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ღღ★,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ღღ★、设施ღღ★、装置ღღ★、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ღ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ღ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ღღ★、同时施工ღღ★、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ღღ★。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ღღ★。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ღღ★,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海博网ღღ★、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ღ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ღღ★,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ღღ★、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ღღ★。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ღღ★。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ღღ★,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ღღ★。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ღღ★,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ღ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ღღ★。

  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ღღ★:

  (四)化工ღღ★、冶金ღღ★、有色ღღ★、建材ღღ★、机械ღღ★、轻工ღღ★、纺织ღღ★、烟草ღღ★、商贸hibet海博网ღღ★、军工ღღ★、公路ღღ★、水运ღღ★、轨道交通ღღ★、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ღღ★;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ღღ★,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ღღ★。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ღღ★: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ღღ★,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ღღ★,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ღღ★。

  生产ღ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ღღ★,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ღღ★。

  第十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ღღ★,形成书面报告ღღ★,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ღღ★。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ღღ★,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ღღ★,编制安全专篇ღღ★。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ღღ★、法规如月莉亚ღღ★、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ღღ★、技术规范的规定ღღ★,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ღღ★、技术和可靠的设备ღღ★、设施ღღ★。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ღღ★。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ღღ★、第(二)项ღღ★、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ღღ★,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ღ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ღღ★,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ღღ★,应当及时进行审查ღღ★,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ღღ★,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ღღ★,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ღ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海博网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ღღ★,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ღღ★:

  第十四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ღ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ღ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如月莉亚ღღ★,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ღღ★,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ღღ★,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

  (四)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ღღ★、法规如月莉亚海博网ღღ★、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海博网ღღ★、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的ღღ★;

  第十六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ღღ★;未经审查同意的ღღ★,不得开工建设ღღ★:

  第十七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ღღ★,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ღღ★,形成书面报告ღღ★,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ღღ★。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ღღ★,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ღღ★。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ღღ★,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ღღ★,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ღ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ღღ★、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ღღ★。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ღღ★,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ღღ★、设计单位提出ღღ★。生产经营单位ღღ★、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ღღ★。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ღღ★,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ღღ★。整改合格后ღღ★,方可恢复施工ღღ★。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ღ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如月莉亚ღღ★,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ღღ★,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ღღ★;情况严重的ღღ★,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ღღ★,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ღღ★。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ღღ★,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ღღ★。

  工程监理单位ღღ★、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ღღ★、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ღღ★,并对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ღღ★。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ღ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ღღ★。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ღღ★,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如月莉亚ღღ★、使用ღღ★,下同)的ღღ★,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海博网ღღ★。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ღღ★,最长不得超过180日ღღ★,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ღღ★。

  生产ღ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ღღ★,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法律常识ღღ★,ღღ★。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ღღ★,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ღღ★。

  生产ღ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ღღ★,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海博网ღღ★。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ღღ★、第(二)项ღღ★、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ღღ★,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ღ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ღღ★,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人才培训ღღ★,应当及时审查ღღ★,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ღ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ღღ★,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ღ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ღ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ღღ★,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ღღ★: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ღ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ღ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ღღ★,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ღღ★,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ღღ★,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ღღ★。

  (五)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ღღ★、法规ღღ★、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ღღ★、技术规范规定的ღღ★;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ღღ★,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海博网ღღ★,ღღ★,形成书面报告ღღ★,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ღღ★。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ღღ★,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ღღ★,并妥善保存ღღ★。

  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ღღ★、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ღ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海博网ღღ★,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ღღ★、限期改正违法行为ღღ★,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ღღ★。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ღ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审批通过或者颁发有关许可证的ღღ★,依法给予行政处分ღღ★。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ღღ★,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的ღღ★,给予警告ღღ★,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ღღ★,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ღღ★,形成书面报告ღღ★,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海博网ღღ★,给予警告ღღ★,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ღღ★、第(二)项ღღ★、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责令限期改正ღღ★;逾期未改正的ღღ★,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ღღ★,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ღღ★,擅自开工的ღღ★;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给予警告ღ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第三十四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ღღ★,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ღღ★,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第三十六条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ღღ★、出具虚假报告ღღ★,尚未构成犯罪的ღღ★,没收违法所得ღღ★,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ღღ★,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ღღ★;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ღღ★,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月莉亚ღღ★,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给他人造成损害的ღღ★,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ღღ★。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ღღ★。法律ღღ★、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ღღ★、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ღღ★,依照其规定ღ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三同时”问题ღღ★,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疫情防控ღღ★。